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整建制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高新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宁高新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垃圾收集设施、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等(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统计〔2023〕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佳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2项目规模及内容:采购垃圾收集设施、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等。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列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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