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4-17-01-2593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安置区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沿江大道以南,花都大道以西。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9305平方米,净用地约328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4938平方米,拟建建筑物最大单体面积约19300平方米,建筑最大层数为31层,最大高度约96.8米(以上为暂定规模,以实际规划批复为准)。总投资估算约 105603.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78069.9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住宅裙房、幼儿园、垃圾收集站、村委办公室等。本工程场地设超前钻点共1620个,总深度约75312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 ||
招标内容 | (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预查孔、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2)进行土样室内试验、原位试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具体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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