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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7-31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青白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 / 标段已由 成都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青审批建【〔 2024 〕】第 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青白江蓉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审批建【〔 2024 〕】第 5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大同街道、大弯街道、弥牟镇、城厢镇、姚渡镇、清泉镇、福洪镇共计 7 个镇(街道) 63 个涉农社区及行政村。

2.2 项目规模:对现有收集转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房 207 座,垃圾分类标准化站点 250 个,大件垃圾及枯枝落叶收集站房 21 座,村级垃圾收集站 2 座,农村厨余垃圾堆肥点 8 座,并配套与垃圾房相关的标识标牌、垃圾桶、清运车、清洗车等。

2.3 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2021 01 01 日至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 1 个已完成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实施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12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 财务要求:

3 年(限定在 3 年以内)无亏损;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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