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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8月5日至8月14日挂牌出让河滨路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 2024-07-16
  • 海安市网挂[2024]015号

  • 经海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4015001

    河滨路南侧、草坝路东侧

    47951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0 35 绿化率 70 12000 57541.2 10 (元/平方米)
    2024015002

    闸东路北侧、草坝路东侧

    42486

    商住/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0 35 绿化率 70 11000 50983.2 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7月16日 至2024年08月04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贤ㄊ泄薪ㄉ栌玫厥褂萌ㄍ辖灰灼教ǎ╤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24015002;

    •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

    2、地块编号:2024015001;

    •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

    •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联合竞买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明确股权比例。 2.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签订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3.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付清后1个月内交付。 4.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竣工。 5.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 河滨西路南侧、草坝路东侧地块: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 ;社区用房:不少于450㎡且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0㎡且不少于20㎡/100户 ;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公厕: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闸东路北侧、草坝路东侧地块: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用房:不少于30㎡/100户;一层不少于5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30㎡/100户;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不少于2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30㎡;公厕: 不少于80㎡;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90㎡。 无偿移交工作在竣工验收后,由受让人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业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7.新建小区内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机动车库出入口顶棚、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电房、水泵房、门卫室、智能快递柜等公共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8.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9.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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