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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17 至 2023-11-23
撰写单位: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王红梅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140
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7,000.00
最高限价(元):307,000
采购需求: 查看

项目名称:新民市公安局采购保洁服务

(一)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保洁类型:新民市公安局行政技术大楼、庭院。

2、服务地点:辽河大街28号新民市公安局。

3、服务面积:新民市公安局整体占地面积25000多平方米。主楼1-13层;东楼1-4层;西楼1-4层;后楼1-5层,外围地面清洁3800多平方米。保洁范围主楼及相关附楼走廊、楼梯、卫生间每天循环拖擦,主楼外围冬季扫雪、夏季除水,每年擦公共部分玻璃二次。

4、服务位置:新民市公安局行政技术大楼、庭院、楼内卫生间、各蹲位、隔板、手盆、面镜、地面、电梯、楼梯扶手、公共玻璃、垃圾随时清理,各种物品摆放等。

5、服务要求:全年365天不间断服务,服务位置无灰尘、无污渍、无手印,各种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6、服务岗位人员要求:按相关政策要求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

(二)保洁委托管理事项及要求

1、地面无杂物、碎纸、烟头,果皮箱内外清洁无污迹无异味。

2、大厅门玻璃罩每天擦干净无灰尘,无手印。

3、说明牌指示牌保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

4、台阶、树坑四周每天清扫无杂物。

5、垃圾桶内垃圾不能超过一半,日产日清,每天清洗垃圾桶。

6、卫生间地面、墙面洁净无水迹脚印污迹等。

7、每周办公区的公用走廊及楼梯地面进行大扫除,达到卫生活动月的要求。

8、每周协助食堂清理卫生一次。

(三)办公行政区域保洁要求

1、办公区域走廊楼梯干净、整齐、有序,室内无异味。

2、墙面无灰尘、蜘蛛网,地角地无污迹。

3、保洁员每隔30分钟对卫生间检查清理一次。

4、卫生间纸蒌卫生纸和杂物不超过1/2。

5、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清洁后用纸巾擦拭无灰尘。

6、距宣传牌、指示牌半米处目视无灰尘污渍。

7、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污迹,无垃圾粘附物。

8、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灰尘。

9、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

10、各种装饰物表面,花草及盆景枝叶无灰尘。

11、清洁后的指示灯明亮整洁。

12、值班室地面干净,玻璃定期擦,室内定期消毒。

13、电梯内循环拖擦,每日更换地垫。

(四)冬季扫雪夏季除水要求

1、雪停24小时后积雪清走,运到指定地点,并露出地面。

2、雪停后保证通道台阶2米宽距离无积雪。

3、及时清理各通道台阶的积雪,并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防滑工作。

4、做好室内大门口雪前防滑铺设及雪后撤除工作。

5、雨后保证外围地面无积水。

(五)主要岗位人员要 求(共 14人)

1、保洁人员13人,要求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1.1主楼

1.11 1楼大厅1人;

1.12 2-3楼办公区域1人;

1.13 4-5楼办公区域1人

1.14 6-8、9-10楼办公区域2人;

1.15 10-11楼办公区域1人;

1.16 12、13楼办公区域1人。

1.2后楼

1.21 1-2楼办公区域1人,3-4楼办公区域1人;

1.22 5楼健身房清洁加后楼外围1人。

1.3西附楼

西附楼办公区域 110(5-4楼)+后楼外围2人。

1.4东附楼

东附楼办公区域( 1-4楼)+东附楼外围2人。

2、项目经理1名,负责全面日常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派驻的管理者必须持有健康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龄在50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六)保洁内容

室内公共走道:

保洁范围:各层室内公共走道、地面、边角、甲方各种标示牌、广告牌、装饰品(不含鲜花)、消防器材、垃圾桶的清倒与擦拭。

质量标准:保持地面清洁光亮,无果品,无纸屑,无灰尘污点,无杂物,边角擦拭,玻璃清洁无手印,无污迹,金属配件光亮。

步行梯:

保洁范围:楼梯间及阶梯拖洗、清扫、除污、标志牌、扶手、电器开关的擦拭、垃圾桶的清倒与擦拭,废弃物的拣拾。

质量标准:梯面清洁、无污迹、无废弃物;各种设施清洁无污迹;垃圾不外溢。

卫生间:

保洁范围:地面擦洗、大小便池的清洁、擦拭、洗手池的擦拭、镜面的擦拭、废弃的集中处理、隔板的擦拭除污、涮水池的清洁、杂物的处理、墙壁的擦拭、废纸篓的清倒与清洁。

质量标准:地面清洁无积水、室内无废弃物、池内无污物、纸篓内垃圾不外溢及时倒,室内无明显异味。

水房:

保洁范围:地面擦洗、洗手池的擦拭,废弃物的集中处理、涮水池的清洁、杂物的处理、墙壁的擦拭、垃圾桶的清倒。

质量标准:地面清洁无积水、室内无废弃物、洗手池内无污物、垃圾及时清倒。

垃圾清运:

保洁范围:各层垃圾桶的清倒

质量标准:垃圾不外溢、运送线路无散落、指定地点排放。

定期清洁:

楼道玻璃外侧擦拭每年 2次(可操作玻璃)。

不锈钢设施保养每季度一次。

3米以上公共设施每月一次。

顶棚清扫每年一次。

其他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定。

2、做好上岗前准备,清点好清洁用品。

3、上岗要注意仪容仪表,按要求着统一劳动服装(服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上岗,不得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闲聊、玩手机等);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填写请假条。

5、负责清理各自所属区域内的卫生,严格执行保洁卫生标准。确保责任区域卫生洁净。

6、清洁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处理。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完成公司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遇突发情况或紧急任务时,积极到岗,服从安排。

8、成交 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基本工资应符合 新民 市有关最低基本工资标准的规定。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费用全部由 成交 供应商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用人要求执行。

9、 各种税金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 保洁所需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

11、 在服务过程中给自身和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采购人无关。

12、 垃圾收集、清运、除雪费、运雪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3、 采购人日常随时检查作业质量,不达标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服务承诺

1、 承诺保证派到 项目 工作的保洁服务人员队伍稳定, 在半年内不流动或未经采购人许可不随意更换 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 成交以后,保证全部人员在 1天 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3、成交供应商 承诺配合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工作,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加班。

4、 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禁止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5、 保持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重大事项保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6、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各岗位人数,如遇特殊情况人员紧张时,可以免费派各岗位人员充实人员力量,使项目能在同等价格的基础上,享受更多超值服务。

7、 对本项目建立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上一年度履约结果确定合同续签或终止,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公安局
地 址: 新民市公安局辽河大街28号
联系方式: 024-2751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辽河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 024-27617599
邮箱地址: zfxg4488-xms@shenyang.gov.cn
开户行: 建行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号: 21050152000800000134-0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24-276170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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