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龙安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龙财公开采购-2024-8 | ||||||||||
2、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龙安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6,209,200.00元 | ||||||||||
最高限价:36209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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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局龙安区环卫车辆更新项目需购置18吨纯电动生活垃圾对接转运车、18吨纯电动生活垃圾收集车、18吨纯电动生活垃圾洗扫型湿式收集车、18吨纯电动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18吨纯电动生活垃圾冲洗型湿式收集车、7吨纯电动生活垃圾湿式收集车、12吨纯电动生活垃圾抽吸转运车、纯电动生活垃圾装卸车、纯电动生活垃圾湿式收集车、纯电动三轮垃圾收集车、纯电动高压三轮清洗车、纯电动三轮收集快保车、纯电动生活垃圾多功能应急收集车以及相关配套设备。 包2:纯电动生活垃圾装卸车1辆;具备双枪快充功能。 包3:纯电动生活垃圾湿式收集车2辆;具备快充功能,首年车辆交强险+首年车损险+200万第三责任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上牌并承担相关费用。 5.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专项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06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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